法官的二手案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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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上期内容:从EMS再回到挂号信】
我说的二手案件,指的是原本是某位法官承办的、中途转给另一位法官审理的案件。
之所以会有二手案件,往往是原承办法官因为某种原因无法继续审理这些案件,例如生病、部门调动或者调离法院等。
我审理的第一批案件就是二手案件。
当时我还在办公室工作,师傅在那年的11月突然生病住院,原本以为下庭遥遥无期的我被紧急调到民庭从事审判工作,我收到的第一批案件就是原本师傅承办的案件。
法官喜欢二手案件吗?
当然不喜欢。一线法官可不是为案源而苦恼的律师,谁也不缺案子。
当然,二手案件也分广义和狭义之分。
对于师傅的那批二手案件应该由谁承办的问题,庭长很伤脑筋,原本想转给其他同事审理,但是协商的过程不太顺利。最后庭长拍板这批案子由庭长和我“瓜分”,考虑到我之前毫无审判经验,这批二手案件中没开过庭的(广义的二手案件)由我承办,已经开过庭的(狭义的二手案件)由庭长承办。
由此也可以看出,二手案件不受欢迎,狭义的二手案件就更加不受欢迎了。
狭义的二手案件,之前的法官已经开始审理,有了自己的思路和方式,和当事人也有了接触,另一位法官重新接手,需要将原承办法官的审理思路和做过的工作重新熟悉一遍,和当事人重新进行接触,对自己工作日程重新进行安排,很是麻烦。师傅病情好转后,庭长带着我去医院看望,除了慰问品还带了几十本卷,面色还有些苍白的师傅坐在床上拿着案卷挨个讲各个案件的案情、进展以及审理思路,我在一旁拿着本子逐一记录,当时也就没拍个照片,不然也能在内网发个图片新闻。
狭义的二手案件不受欢迎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可能审理难度比较大。现在法院案多人少,很多法官都秉持着“简案快审”的原则,好审的案子基本很快都结出去了,二手案件中就极有可能包括审理难度大的案子,这就导致二手案件更不受欢迎了。
我对接受师傅的二手案件倒没什么抵触心理,倒是因为当时自己在审案方面就是小白一个,对于能否审好这批案件一直信心不足,还好有庭长把关,很多案件转普后直接找庭长当的审判长,最后有惊无险地把这批案子结出去了。
再后来大概是因为好说话的缘故吧,我时不时就被分到二手案件,果不其然有相当一样部分审理难度很大,有的案子调证就让我跑了十几家银行调来了几百页的银行流水,有的案情复杂长期难以审结挨了批评,有的案子因为审理思路问题和原来的承办法官打了N个电话进行探讨,真的是冬日饮冰水点滴在心头啊。
嗯,还是希望二手案件能够少点再少点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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